党政办公室党支部集体学习《条例》
发布人:2020045偲丞  发布时间:2024-05-20   浏览次数:88

近日,党政办公室党支部集体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“纪律处分运用规则”“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”两章组织委员林栩领学。

余友辉指出,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仅是为了遵守纪律、避免犯错,更重要的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。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,坚定理想信念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林栩强调,党纪严于国法,这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原则,也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。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,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武器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,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,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始终在纪律和规矩的约束下行动。

戴源华表示,党纪严于国法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。国家法律明确了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。党员作为公民,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。但是,党员不是普通公民。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指出,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,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。作为先锋队的一员,党员是有着更高政治觉悟和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,需要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徐圣豪表示,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,还要遵守比国家法律标准更高、要求更严的党规党纪。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,实际上就是在国家法律之前布设一道更严的党规党纪防线,为党员干部设定更高的标准。对党员干部来说,仅仅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是不够的,还要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约束,做到政治上讲忠诚、组织上讲服从、行动上讲纪律。

郑旭霞表示,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不仅是对党员行为的约束,更是对党员品质的锤炼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我要时刻以党的纪律为准绳,严格要求自己,做到公私分明,廉洁自律。同时,我还要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带动身边的同志共同遵守党的纪律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。

陈方锐表示,古人云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,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,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牢记“两个务必”,防微杜渐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,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,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。

张静表示,通过学习,我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,是不可逾越的底线。作为一名党员,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做到言行一致、表里如一。同时,我们还要自觉接受监督,勇于自我反省,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和不足。

陈文杰表示,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,党纪处分既考察行为和结果,也注意动机和性质,体现了对党员的关心、保护,对党员队伍纯洁性的珍视。

杨丽表示,党纪严于国法,就是要求党员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基础上,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做到言行一致、表里如一。同时,党纪严于国法也体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精神。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。

朱辉表示,党纪严于国法,就是要求党员在自我革命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,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及时纠正错误,确保党的健康发展和长期执政。

潘育平表示,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党纪严于国法的重要性,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、完善制度机制、强化监督执纪等方式,不断提高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始终在纪律和规矩的约束下行动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。

林偲丞表示,“纪律处分运用规则”“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”两章内容让人很自然联想到刑法,体现了执纪执法贯通,有利于形成纪法合力。我们要把遵规守纪烙印在心、落实在行,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,加强自我约束,提高免疫力,持续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