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学〔2024〕18号)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
(一)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
在新生报到入学时,对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、身份证、户口迁移证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、录取考生名册、考生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。要在新生入校后,立即进行电子图像采集,利用“人像比对”等现代信息技术逐一比对入学采集照片与录取电子照片,对存疑数据就行重点核验。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、另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情形的,确定为复查不合格,应及时上报学校,学校将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应及时上报学校,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(二)如实撰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
根据实际的核查情况,认真如实写好《XX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复查报告》(附件1),并于2024年10月14日(周一)上午11:30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报告报送给北区行政楼422室张老师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:154219125@qq.com。
二、按时准确完成学籍注册
(一)注册时间
2024年9月21日至10月8日上午8点。
(二)注册要求
1.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工作部署,严格把握工作进度。进行注册时,认真核对学生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证件号码、专业、民族等信息,确保注册数据一个不能多、一个不能少、一个不能错。避免出现人已到校报到而未注册、人未到校报到却给予注册、人请假两周未到校报到而给予注册等方面的情况。
2.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将《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注册情况表》(附件2)的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(如有多页,需盖骑缝章)于2024年10月8日11:30前报送给北区行政楼422室陈老师。
3.注册结束后,教务处将下发未到校报到学生情况表,请各位辅导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,填写详细的未报到原因(如未报到、未缴费、入伍等),并认真做好学生的未报到、退学、保留入学资格、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工作,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。
(三)指导所有新生核查学信网信息
待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后,各二级学院需于2024年11月30日前组织新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www.chsi.com.cn)实名注册并进行学籍自查。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,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附件2: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注册情况表.xlsx
教务处
2024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