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18-05-24 浏览次数:801
1.到教材室领取授课计划表一式四份(教务员)2.编制授课计划(主讲教师)3.新学期报到日交教研室、二级学院院长审批4.一周内送教务处批准5.依审批意见修改后实施(主讲教师)6.教研室保存一份,系(部)保存一份,教务处保存一份,任课教师一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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